
河北農業大學2023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章程
一、學校性質及簡況
1.學校全稱:河北農業大學
2.學校代碼:10086
3.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地址:河北農業大學保定校區(河北省保定市)
河北農業大學渤海校區(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
河北農業大學秦皇島校區(河北省秦皇島市)
6.學校簡介:
河北農業大學創建于1902年,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分別共建的省屬重點骨干大學,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河北省“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學科專業以服務農業現代化的生物應用技術、信息技術、智能裝備設計與制造為優勢特色,“農學、工學、管理學、理學、經濟學、文學、法學、藝術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協調發展,具備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
二、組織機構
7.學校設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教務處,負責處理普通專升本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計劃
8.學校根據河北省教育廳相關政策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分專業學費標準按照升入本校相同本科專業同年級(三年級)學生學費標準執行,并通過本科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各專業普通考生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如下:
序號招生專業名稱普通考生招生計劃學制授予學位專業類別學費標準教學地點
1 動物科學 90 2年 農學農學 4900元/年 保定校區
2 英語 90 2年 文學外語 4900元/年 保定校區
3 水產養殖學 40 2年 農學農學 4900元/年 秦皇島校區
各專業最終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為準。
四、錄取原則
9.學校普通專升本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監督。
10.普通專升本錄取原則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辦法》執行。各專項、各專業投檔考生(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順序進行錄取;若投檔的多名考生成績相同,順延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依據專業綜合(職
業適應性)考查結果,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順序,綜合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若投檔的多名考生成績相同,順延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實行征集志愿錄取。
五、其他
11.被錄取考生應在專升本報到入學前取得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因故不能如期畢業的,取消專升本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后,學校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審驗合格的予以辦理入學手續,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在新生入校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前置學歷等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
12.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由河北農業大學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起點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河北農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13.本章程如有與國家和河北省普通專升本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河北省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12-7528888
傳真:0312-7521540
E-mail:zhaoban@hebau.edu.cn
學校網站主頁:http://www.heba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hebau.edu.cn/
通訊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靈雨寺街289號河北農業大學教務處
郵編:071001
